大家好,我是小科,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从业资格证几年一审,办从业资格证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报名条件
2、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3、(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4、(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6、(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7、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8、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9、考试形式
10、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或机试的办法。2013年7月1日之后均采用机试考试。
11、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天津市自2010年开始,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面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是由财政部门日常组织的,考生在计算机上对随机生成的考试试卷进行答题,提交试卷后立即显示得分的一种考试方式。
12、报名时间
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般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考试及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
14、报考手续
15、报考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到指定报名地点填写相关表格,办理报名手续。有条件的地区,要求考生先在网上注册报名,将报名表打印后,再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报名地点交表、交费办理报名手续。
16、成绩公布
17、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开始陆续对外公布。
18、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在七个工作日能知道成绩。
19、合格标准
20、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60分(部分地区如云南,合格分数视整体考生情况而定,有可能是50分)。
21、资格认定
22、考试成绩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全部考试科目合格后可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会计工作。
23、相关规定
24、黑财会〔2010〕15号
25、省财政厅关于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
26、各行署、市、县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
27、近一时期,省财政厅陆续接到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个别地方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收费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重申如下:
28、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属地化管理规定。按照《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黑财会〔2005〕7号)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证书颁发和管理,各地不得违规受理非本行政区域内的考生报名和考试。
29、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10〕20号)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是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依照国家规定,以黑价联字〔2008〕32号文件审核批复,各地要严格执行。未经省级以上财政、发展改革及物价部门批准,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也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收费标准。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