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典,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基础法律关系有哪些,法律关系有哪些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主体: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或法人(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组织)(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法律关系还有资格的限制,被称为权利能力或责任能力)
2、 客体: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共同所指的对象
3、 与权利客体有区别又有联系,是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
4、 客体主要类别: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
5、 内容
6、 权利义务概念
7、 从本质上看,权利指法律保护的某种利益;从行为方式的角度看,它表现为要求权利相对人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义务指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必须怎样行为和不得怎样行为
8、 在法律调整状态下,权利是受法律保障的利益,其行为方式表现为意志和行为的自由。义务则是对法律所要求的意志和行为的限制,以及利益的付出。
9、 权利义务是法律调整的特有机制,是法律行为区别于道德行为最明显标志,也是法律和法律关系内容核心
10、 权利义务分类
11、 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与普通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权利和义务所体现的社会内容的重要程度,即它们在权利义务体系中的地位、功能及社会价值的不同)
12、 一般的权利和义务与特殊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权利和义务的适用范围不同)
13、 权利义务的相互关系
14、 人类不同的发展阶段看,历史进程中权利和义务曾有过离合关系
15、 从逻辑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关系。
16、 从整体数量上看,权利和义务具有量上的等值关系
17、 从价值功能上看,权利和义务具有互补关系
18、 从法律运行的角度看,权利和义务之间具有制约关系
19、 从法律调整的价值取向上看,权利和义务具有主从关系。就整个法律关系而言,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权利处于主导地位,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义务的设定以保障和实现权利作为出发点和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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