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典,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国际电子商务法有哪些原则,国际电子商务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电子商务是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也可理解为在互联网(Interne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增值网(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参与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电子商务分为:ABC、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 等。
2.国际商务学是一门研究为满足个人及组织需求而进行的跨国界交易的科学。该定义有两层含义:一是国际商务学研究的是跨国界的活动;二是国际商务学研究的是国家、企业或个人以经济利益为目的而进行的商业性经济活动,而不是非商业性的跨国经济活动(例如国家的对外经济援助)。非商业性经济活动不在国际商务学的研究范围之内。
国际商务学是20世纪50年代开始发展起来的一门年轻的综合性、跨专业的边缘学科。它涉及面很广,与其他学科(例如经济学、管理学、人类学、社会学、组织学及心理学等)有很多交叉。
国际商务的本质是“跨国界”,最基本的国际商务活动是跨国界的经济交易活动。国际商务学研究的主要对象是跨国公司。跨国公司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进行跨国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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